撰文︰勞永樂(醫學界立法會議員)
《醫.藥.人》 第 29 期
俗語說:「賊喊捉賊」,意思是企圖以偽善手段掩飾自己罪行。筆者認為最佳例子莫過於煙草業贊助反吸煙活動。
去年,煙草業曾經嘗試展開一項青少年反吸煙活動,透過提醒零售商販和青少年,指法例禁止向未滿18歲人士售賣煙草產品,以防止未滿18歲的青少年吸煙。但由於被社會各方批評為偽善做法,最後被迫中止。
影響委員會公信力
可惜,去年的失敗沒有令煙草業放棄上述的「公關秀」,並計劃在今年捲土重來,並得到一個反吸煙團體「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的支持,再次展開他們所謂旨在向青少年傳遞反吸煙訊息的活動。
令筆者驚訝的不是煙草業的死心不息,而是竟然有反吸煙團體支持煙草業名為反吸煙、實為公關宣傳的活動。其實,去年該團體成立時接受煙草業二千萬元巨額捐款時,已引起不少爭議。今次該團體仍不避嫌地支持煙草業的「反吸煙」活動,勢必再次引起社會人士非議,這不僅損害該委員會本身公信力,更有可能影響反吸煙團體之間的合作關係。
背後有企圖
事件再次顯示煙草業的偽善。長久以來,煙草業不斷企圖捐助反吸煙活動,藉此在公眾眼中建立自律形象,期望說服公眾沒有進一步立法規管煙草業發展的需要。煙草業售賣煙草產品牟利,反吸煙豈不是與業界追求盈利的目的作對?贊助反吸煙活動只為改善形象的公關伎倆,昭然若揭!
此外,今次活動所傳遞的訊息更加反映煙草業的虛偽。他們辯稱今次活動只是希望提醒零售商販和青少年人:18歲以下人士不准買煙,但筆者反問:提醒他們法例的買煙歲數限制,不正是提醒青少年人何時能夠合法買煙嗎?不正是誤導追求成熟的青少年吸煙是一個「成熟」的表現嗎?
與其說今次是反吸煙活動,不如說是宣傳合法買煙年齡的活動更為貼切。舉起「反吸煙」的旗幟來宣傳吸煙,煙草業的偽善莫過如此!公眾一旦明白煙草業「反吸煙」背後的企圖,便會明白煙草業「反吸煙」純粹是美麗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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