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吳劍華(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
《醫.藥.人》 第 26 期
政府當務之急是為香港的醫療架構作出新的整體規劃,與此同時必須打破「唯醫獨尊」的醫療傳統,重視其他醫護專業的發展,讓他們共同參與改革,改善整體醫療服務的水平,達至全民健康。
政府應即時改例,才能保障市民,政府應考慮以下的建議:
1. 不准藥劑師以外的人士售賣藥物
2. 只准藥劑師作為全控股東,提高藥劑師對藥房監察的能力和控制權,杜絕不法活動。
3. 社區藥房營業時必須有藥劑師當值,取締現時三分之一的營業時間沒有當值藥劑師。
4. 讓病人在「不需要求」的情況下得到處方,市民才真正得到選擇配藥的權利。
5. 統一私家醫生、社區藥房、診所及醫院「藥物標籤」的標準,使病人服藥時不會無所適從。
6. 簡化藥物分類,使社區藥劑師能給予輕病患者有足夠藥物治療的選擇。立法賦予藥劑師選擇「非品牌」藥物的制度。
7. 改善在「藥劑管理委員會」藥劑師代表的數目,使業界能反映平衡的觀點,加強專業自主。
8. 提高配藥服務及統一「藥物標籤」的標準,識別優質社區藥房,保證藥物品質,強制性對病人提供服藥輔導,加強公眾教育。
9. 政府診所、安老院需要有藥劑師的情況下調配藥物,減少藥物失誤事件。
10. 讓「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受到衛生署藥劑部執法和監管,包括把「健康食品」及「中成藥」納入藥劑師監管範圍,不致誇大宣傳及誤導市民。
其實藥劑師是市民健康的守護者,藥劑師可以:
1. 鼓勵「自我健康護理概念」,教育市民對自己健康負責。提供預防疾病知識、健康資訊及用藥意見,使市民能正確及安全地得到最佳的藥物療效。
2. 教育市民注意健康及進行基本健康檢查,處理自己的輕微病痛,需要時提供藥物治療或轉介病人求醫,鼓勵市民使用社區藥劑師的服務,減少依賴醫院服務。
3. 鼓勵病人和家屬在藥物治療過程中多參與討論,認識醫護及藥物的基本知識,配合病人完成藥物治療的過程。協助病人了解及適應開始服用的藥物,提供藥與藥、藥與食物、藥與病徵反應的知識及處理藥物副作用的問題。
4. 病人因看不同科屬的醫生,經常出現「多邊用藥(Polypharmacy)」的問題,藥劑師能協助病人制訂最適合他們的「藥療計劃」,減少因服用過多重複藥物而造成的副作用,解決病人服藥「依從性」的問題,提供「藥物服用記錄」,跟進慢性病病患者的服藥進展,處理對服藥所引起的不良反應,使能達到藥物治療的最終目標。
5. 教育青少年「濫用藥物」的害處,處理「回收藥物」,減少誤服及不正確服藥的危險。為社康組織、安老院和護理服務中心等提供藥物管理的專業意見。
應考慮外判門診配藥服務到社區藥房、私營機構。鼓勵市民使用社區藥劑師服務,當基層醫療發展完善後,市民便會減少依賴昂貴的醫院服務,目前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便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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