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麥國風(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
《醫.藥.人》 第 8 期
每人一生只有一雙眼睛,假若這雙「靈魂之窗」處理不好,足以影響一生。所以,當我們步入眼鏡店,並將寶貴的眼睛交予視光師診斷的同時,我們必須對他們有基本的認識,明白他們之間的分工,才能得到更專業的服務。
眼科視光師(Optometrist,以下簡稱視光師)是一位提供「基本眼科服務」的專業人員(Primary Eye Care-Provider),有別於眼科醫生(Ophthalmologist),眼科醫生是一位專門診斷和醫治眼疾的醫生。眼科視光師所見的,大部分是「好眼」;而眼科醫生則相反,主要見「病眼」。視光師的專長,在於對眼睛的診斷、檢驗和矯正,尤其在矯正視力和隱形眼鏡的配製方面,視光師甚至比眼科醫生更專業。
四類視光師
根據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的數字,直至2001年10月為止,在市場上執業的視光師共有1912人,但由於種種歷史因素關係,他們現時在註冊的名冊中是被歸納為四部分,各有著不同的資格和執業限制。
簡單而言,註冊中第一部分的視光師是擁有最全面的知識,全部均在學院接受專業的訓練並取得專業資格,他們可使用管理委員會核准的藥物進行眼睛檢查。範圍除一般的眼鏡或隱形眼鏡的驗配外,亦包括弱視眼和斜視眼的檢查及視覺訓練、近視眼的治療。
第二、三部分多屬行業的「老行尊」及老闆輩,多已從前線檢查工作退下來,前者日常以檢驗眼睛和從事隱形眼鏡的工作為主,但不准使用染色素以外的診斷液。後者則只可進行屈光檢查(即一般眼鏡店的視力檢驗),但不准從事隱形眼鏡的工作。至於第四部分,則為「臨時」的註冊性質,只通過基本的考核,但就沒有受過專業的訓練和教育。他們的人數有1120人,佔總數的6成。
小心選擇
至於在視光師一行為何要分成四部分,第四部分的人員為何被列作「臨時性質」,當中的來龍去脈極為複雜,除涉及本身的學歷外,亦與歷史因素有關,故不在此多作解釋。但值得注意的是,正因為他們之間各類人員的專長、分工和執業範圍都不同,故一般市民在驗配隱形眼鏡和矯正視力時,尤其需要用藥的時候,可查問有關是視光師屬哪一個註冊部分,以便作出選擇。
現時視光師行內較關注的問題是:究竟香港政府何時才正式釐定「臨時註冊」的定義,並提出建議去幫助或鼓勵此類人員進修,助其爭取脫離「臨時」類別?
本人認為最積極的做法,莫過於盡早定出「臨時」的時間表,好讓這類視光師的成員有足夠的時間準備,進行行內的進修、接受訓練並取得資格,做一個更全面的視光師。本人和視光師學會均希望政府早日處理這個問題,提高視光師服務質素,讓市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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