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提供:醫院管理局
《醫.藥.人》 第 19 期
公立醫院在2002年11月底已實施急症室收費。如使用急症室服務是符合接受政府補貼資格的人士,每次使用急症室須繳付100元。
公立醫院急症室在去年服務超過250萬人次,數據顯示,香港在1996年至2000年的人口增長為4.4%,但急症室的使用量則於同期增加接近百分之12。
根據目前的分流制度,急症室的專責護士會按就診人士的臨床情況,分流為危殆、危急、緊急、半緊急和非緊急五類。去年約7成半到急症室求診人士屬於半緊急和非緊急類別。綜合各項數據,顯示急症室服務的過量使用,有必要運用一些方法,去促使有能力付費人士在病情許可時考慮使用其他醫療服務。
騰出資源
事實上,全部免費的急症室服務已是十分罕有,海外經驗也證明適度的收費可以鼓勵一些其實可以選擇其他醫療服務的人士,轉而使用其他醫療服務,騰出的資源(包括急症室人員的時間和精力),可以重新投放,讓真正緊急的病人得到適時的治理。
此外,急症室每次診症的平均成本(在2001至02年度為570元)比普通科門診每次診症的平均成本(在2001至02年度為226元)高出超過兩倍。因此,急症室服務收費需要較普通科門診服務收費高,才可以鼓勵非急症病人轉而使用普通科門診或私營醫療機構。醫管局會與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合作,為急症室病人提供地區上其他醫療服務的資料,使有需要的人士作出合適的選擇。
先醫後付款
實施收費後,醫管局仍一如既往確保病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得不到所需治療。早前,有些市民誤以為在目前的機制下,只有領取綜援人士才獲得減免醫療費用,其實公立醫院一向設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收費減免機制,在2001/02年度就有200多萬病人(人次)受惠,佔公立醫院總體病人的3成,其中6成為「領取綜援人士」,另外4成為「非領取綜援人士」。現在急症室實施收費,這機制仍繼續提供減免。
病人到達急症室求診時,如果情況許可,可以即時繳交100元,不過如果病人當時未能即時付款,會獲發一張繳費通知書,病人可以在方便時才付款。如果經濟有困難的人士,可以於日後辦公時間內帶同有關文件,前往醫院約見醫務社工辦理申請減免收費手續。有關手續亦可以由親人或朋友代辦,以免長者或長期病患者舟車勞頓返回醫院辦理手續。
減免機制
在考慮病人是否符合資格獲得減免收費時,醫務社工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在經濟理由方面,醫務社工會考慮病人的家庭入息;除此之外,醫務社工也會考慮個別病人其他的社會因素,例如病人家庭是否需要應付特別的開支,家中是否有其他長期病患者、病人的年齡和其他家庭成員對病人的照顧等。
急症室實施收費後,醫管局仍一如既往確保病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得不到所需治療,而申請減免收費的程序亦可以在病人方便的辦公時間進行,確保病人適時得到所需治療。公眾絕對不必因為擔心自己未能支付急症室費用,又不知道是否能夠獲得減免而延遲治療。
當其他收費在4月1日調整後,減免機制會進一步加強,方便有需要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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