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麥國風(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
《醫.藥.人》 第 37 期
醫護人員作為醫療服務和基層健康服務提供者,與香港市民的健康福祉息息相關。因此,醫護人員必須保持高專業水準,為市民提供高質素服務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專業註冊是其中一個可以保持高專業水準的重要因素,因此,本人一直積極爭取為未註冊的專職醫療進行註冊工作,經多番努力後,終於在去年初成功協助脊醫爭取全面落實《脊醫註冊條例》。 15類專職醫療未受規管 現時護士、助產士、藥劑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及脊醫等已制定註冊制度。但包括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義肢矯形師、言語治療師及牙科技術員等在內的15個專職醫療仍不受法定規管。 政府遲遲未肯為有關專業註冊,其所持的原因是現時15類不受法定規管的醫護專業人員大都任職於公營部門,而公營部門的現存制度已就這些執業人員的工作採取不同形式的管制,對公眾健康構成的威脅相對較低,因此這些醫護人員 沒有即時受到法定規管的迫切需要。 上述理由再次凸顯政府做事後知後覺,強辭奪理的作風。雖然現時公營部門會管制有關專業人員提供的專業服務,如果市民不滿所獲服務,亦可向相關部門作出投訴。但若有關專業具有按法例成立的委員會或管理局進行監管,並制定其專業守則,當市民作出投訴時,相關當局可按照清晰的指引作出調查,其規管範圍亦能涵蓋私營機構的有關專業人員,更能保障公眾的利益。 保障市民健康 按照政府的邏輯,要等到有充分證據顯示某醫護專業工作對公眾構成不能接受的健康風險時,才對相關醫護專業實施法定規管,市民的健康根本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為一些未符合資格的人士都可聲稱自己可提供某些醫療服務,例如現時自稱可以提供心理輔導和營養食療的人士,他們有形形色色的稱號,當中服務水準參差,有些不符合資格的人士未必能懂得對症下藥,有可能會延誤市民的病情。 政府現時會為按法成立的委員會提供秘書和行政支援服務,政府千萬不能因為怕承擔行政費用而不為有關醫護專業進行註冊,應以市民的健康為大前提,盡早規管有關醫護人員,市民的健康才能得到最高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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