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麥國風(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
《醫.藥.人》 第 32 期
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在2003年12月初突然宣布由2004年1月1日起,保險業只能夠為醫護行業提供有限度的僱員補償保險,有保險業人士甚至建議政府修改《僱員補償條例》,剔除當中有關保障僱員因工感染傳染病的條文。
保障勞工權益是天經地義的事,僱員如因工感染傳染病,理所當然可以得到勞工賠償。但是香港保險界罔顧社會責任,無視醫護人員在疫症期間赴湯蹈火,冒著生命危險為大眾市民提供高質素醫療服務的無私貢獻,還利用為醫護人員提供勞工保險的風險高作為藉口,拒絕為他們提供勞工保險,公然剝削醫護人員的權利。保聯利用SARS小題大作,項莊舞劍,意在大幅增加保險費用,此舉分明是趁火打劫,完全是無道義、無良知的行為,應予譴責。
SARS引發加價
究竟為醫護人員提供僱員補償保險是否真的為保險界增加極大的風險呢?就讓以下數字去說明事實的真相。據報,現時由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引發的勞工保險賠償額不算多,截至5月底的數字,涉及SARS的累計賠償為1.05億元,當中主要包括人壽保險及醫療保險。
根據勞工處的數據顯示,2002年接獲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呈報的補償個案總數為59448宗。截至2003年12月底,接獲呈報懷疑與SARS有關的工傷個案總數為406宗,當中在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工作的個案佔347宗,私家醫院及診所佔26宗,護老院則只有6宗。私家醫院、診所及護老院感染沙士比率偏低,佔本港每千名醫護從業員中的0.37人,遠遠低於全港每千名僱員中就有16.8人患上職業病的比率。
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感染SARS個案較多,這是因為香港政府在疫症初期錯估形勢,危機意識不高,沒有為醫護人員提供足夠和適合的個人防護裝備,無法及時控制疫情的蔓延,令醫護人員感染SARS機會大增,以致保險界可以混水摸魚,乘機搾取民脂民膏。
保險界殺雞取卵
保險業當然不是慈善機構,但是做生意一定有風險存在,保險並不是一門包賺的生意。如果保險界把勞工保險市場當成一個輸打贏要的生財工具,不肯把傳染病納入勞工保險範疇,最終只好由政府設立中央僱員補償計劃,承保所有勞工保險。
設立中央補償計劃,固然存在最終納稅人可能要付鈔的風險,但是我們不能任保險界宰割,政府亦不能任由其獅子開大口,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最終政府仍要承擔責任,研究成立中央僱員補償計劃。
筆者寄喻保險界三思而後行,勿殺雞取卵,最終令保險業聲名狼藉,反而要因應傳染病的風險制訂合理的保險費用,才能達至政府、醫護人員、保險業三贏局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