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黃施博(註冊脊醫/註冊中醫)
《醫.藥.人》 第 149 期
「我的腰背痛未能完全復原,可以給我一張病假紙嗎?」「腰背痛」的確對科技進步的城市人來說,並不是一件陌生的事情,以上的問題若在西歐社會裡根本就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但是對於香港註冊脊醫來說卻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
在1993年2月,當時香港立法局通過了第428章《脊醫註冊條例》,確認脊醫成為本港註冊醫療體系之一,可替廣大市民提供醫療服務,亦使香港醫療體系更多元化、國際化,這是社會各界所希望預見的。
《脊醫註冊條例》已通過20年
當年香港政府開始與香港脊骨神經醫學會草議「脊醫法案」時,筆者正擔任學會的秘書長,正是三位代表業界的其中一員,跟政府談判長達一年多,見證著雙方的分歧。在談判中,政府和學會爭論「Chiropractors」的中文名稱正白熱化時,筆者提議用「脊醫」為新的名稱,得到業界一致的支持及政府的接納。最後達成《脊醫註冊條例》的發布,那時的心情真的充滿著一片光明!
在談判中政府官員承諾著當法例通過後,就會讓業界人士註冊,隨著條例生效,脊醫就會與西醫及牙醫一樣享有平等的法定及醫療地位。可是二十年已經過去,政府有了規管脊醫整個行業及每一位脊醫的權力,但對脊醫所承諾的部分卻一一未實現。最簡單的「病假紙」都是以拖延的態度,香港的醫療制度又怎能與國際接軌?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連遲了六年(1999年)所通過的「中醫藥條例」中的註冊中醫,現在都有發病假紙的權利,所以用「程序須時」這一套是講不過去的,為何對人數少的註冊脊醫就諸多阻撓呢?
「病假紙」
「病假紙」是第一線行醫者(Primary Portal-of-Entry Physician)發放給病患者的權利,亦是病人的權益。試問一個法官有審案及判案的權柄,但竟然剝奪他判犯人刑期的責任,這是於理不公的!同樣,第一線行醫者曾接受專業訓練,能對病情作出「診斷」、辨別病人如有需要接受其他醫療專業治療時,便「轉介」給適當的醫療工作者及給與病患者合適的脊骨療法「醫治」,在治療過程中理應有發「病假紙」的權柄給與有需要的病人。
既然政府通過《脊醫註冊條例》已經廿載,承認脊醫的第一線行醫者地位,為何還遲遲未能令脊醫與其他註冊的第一線行醫者看齊呢?還要剝奪脊醫的權利多久呢?還要剝奪病患者在受痛楚煎熬下而沒有休息退下崗位的權益?政府還須多久才還「腰背痛」及其他忍受運動系統痛楚病人的一個公道呢?
根據醫學調查報告指出:約有80%的人在一生中,曾有腰痠背痛的經驗或正在患有腰背痛。所以市民需要骨骼肌肉治療的服務有增無減,「病假紙」是這一群患者的權益!
公眾教育
最近筆者在大學教授公開進修課程,竟然發現大部分的學生對脊科醫學不了解。
究竟脊醫是幹甚麼的醫療人員?
記得在條例談判期間,政府官員曾經承諾在法例通過後,政府衛生署會向公眾教育有關骨骼健康,可是在過去廿年,筆者從未聽聞這一類公眾教育,連世界衛生組織所提出關注「骨骼與關節健康十年」活動(2000-2010),在香港都沒有積極的公眾教育及向公眾宣傳。
香港脊醫管理局是隸屬衛生署的管轄,衛生署的官員理應最了解脊科醫學的部門,而衛生署亦是負起促進健康、預防疾病等工作,透過健康教育保障市民健康。但過去的二十年都沒有對骨骼及關節健康的公眾宣傳。
前衛生署署長林秉恩醫生在衛生防護中心2010-2014年的策略計劃報告書更提出未來五年推廣健康生活模式是其中優先處理的工作,報告列出:「讓人們更容易、及早、愉快和隨時隨地作出健康選擇」為原則,因為在香港的人口正急速老化,健康風險不斷轉變,對市民健康造成重大威脅,所以有許多非傳染性的疾病是由不健康的生活習慣和模式所致。這觀點正好與脊科醫學的預防理念脗合,理應視脊科醫學為合作伙伴,締造支持健康的生活環境,以便市民更容易作出健康的選擇,減輕不必要疾病的發生, 造成社會的醫療負擔,攜手建樹一個健康的香港。
未來發展的期望
一個全面的醫學發展不單靠一條註冊條例,脊醫業界應繼續努力,服務市民,解除病患者在運動系統所受痛苦的煎熬;另一方面,業界應與大學合作發展脊科醫學,培育人才,延續本土脊醫的栽培;在脊科醫學的科研上,作出本地化及國際化對運動系統、骨骼及關節的研究。
當有足夠的註冊脊醫時,應在公立醫院開設脊科醫學服務,廣泛地普及化為基層市民服務,與其他專業醫務人員加強合作,脊科醫學才得以發揚,更可使香港達至「健康之城」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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