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麥國風(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
《醫.藥.人》 第 15 期
世界衛生組織(WHO)把每年5月31日定為「世界不吸煙日」,目的是呼籲全球關注吸煙的禍害。根據衛生署資料顯示,本港每年約有5500人因吸煙導致的疾病而死亡。由此可見,我們急需正視吸煙惡習所帶來的禍害。
衛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的資料顯示,吸煙與肺氣腫及慢性支氣管炎有直接關係,而吸煙者更會有較大機會患上肺癌、心臟病及胃潰瘍等疾病。孕婦吸煙可導致流產、早產或嬰兒體重不足等問題。
二手煙遺害深遠
吸煙除了危害個人健康以外,其產生的二手煙更是害人不淺。二手煙內含多達40種致癌物質,而且更會刺激眼睛、鼻子,以及引發哮喘及心臟病等。因此,受煙草內有害物質影響致病的人數實在難以估計。而政府投放於治療有關病症的龐大資源,也成為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資源的機會成本。
無可非議的是,政府應永遠將市民的健康放在首位。而當局建議修訂《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第371章)的原意,無疑是希望藉此強化現時的控煙政策。在食肆應否實施全面禁煙的議題上,前衛生福利局(自今年7月起改稱為「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於2001年7月所作的調查結果顯示,在1017位受訪者中,超過8成贊同實施食肆全面禁煙。香港大學社會醫學系更估計香港實施無煙政策,可為本地食肆帶來每年高達20億元的消費增長。既然市民支持食肆實施全面禁煙,而此舉亦有助經濟發展,當局理應依據市民的意願及早執行。然而,當局卻因某些既得利益者所提供的含偏差調查結果,及一小撮反對聲音而裹足不前。局方議而不決的態度實在令人費解,作為一個維持及推廣健康的政策局,竟屈服於大財團及煙草商的政治壓力之下,實是罔顧市民的健康!
締造無煙環境
就吸煙者而言,他們只有在遵守不損害他人的基礎原則下方可享其吸煙的自由及權利。但這種權利絕不應建基於損害別人的健康之上,強迫他人吸二手煙。全面禁煙的目的,就是推廣不吸煙文化及促請吸煙者為他人健康著想,不要在公眾地方吸煙。而不吸煙以及反對吸煙的市民亦應行使他們的權利,積極向當局爭取全面禁煙。
生命及健康是無價、寶貴的,煙民不應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且,他們更應負上社會責任,為他人及下一代的健康著想,支持全面禁煙。同時,僱主亦應支持及營造一個無煙的工作環境,使僱員健康得到更佳的保障。締造「無煙」環境,是保障健康的其中一環,所有人皆是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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