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蘇曜華(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
《醫.藥.人》 第 109 期
2010年5月7日晚上11時20分,香港衛生署星夜發出新聞稿,指持牌藥廠嘉琳製藥的藥物產品經化驗後再出現品質問題,指令藥廠從市面上回收其所有藥物產品。該藥廠總共有434款藥物產品在香港註冊,有13款被發現有品質問題,署方已知會醫生及藥房停止供應嘉琳藥廠的產品。
這是繼去年三月歐化藥廠生產別嘌醇被發現含有霉菌後,再發現本地藥廠所生產的藥物未能符合標準,衛生當局因而要求藥廠停止生產,並回收所有該廠所生產的藥物。
衛生署提醒市民停用嘉琳藥廠所生產的藥物原是好事,可惜,當局同一時間未能公布回收藥物的安排,使市民頓時不知所措。須知道涉及用藥的市民很多,單單依靠出事的藥廠處理是不足夠的,衛生署可透過傳媒發放訊息,讓市民掌握更多資訊,懂得如何配合安排。
期望衛生署日後可制訂回收程序,而不是只依賴出事的藥廠作回收安排。
官與藥商勾結?
無可否認,再有本地藥廠出事,又一次打擊市民對藥物質素的信心。經過檢討委員會以及審計署的報告及建議後,究竟當局有否進行改善?兩個月前藥廠直銷藥物到病人家中,衛生署竟然未有再進一步跟進,似乎事件又是不了了之!若每次藥物出事後當局都不正視問題,不敢懲處違規藥廠,只會讓市民覺得這是另一種官商勾結。
再者,衛生署選擇在星期五晚上11時後公布消息,時間亦可堪商榷。如果選擇在午夜發放消息目的是為了避開電子傳媒的黃金時間,減少公布後回響的衝擊,那當局就需要負上道德責任。
深夜才發新聞稿
作為負責任的政府,首要的任務是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既是明知道藥物有問題,就應該火速公告讓市民知道(晚間11時,很多市民都已在夢中),同時安排相應的措施和配套。要是病人服用的是精神科藥而又藥量不足,那又怎可以有效控制病情呢?意外可能會因此而發生。
政府若是想顧全面子,不想被外界批評,就應做好監察的角色,不要讓外界揭發藥物的品質有問題後才亡羊補牢地做補救工夫,讓人覺得政府管理處處被動,管治的威信盪然無存。
文章回應 (0 個) | 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