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醫院管理局
《醫.藥.人》 第 90 期
為預備冬季流行性感冒(流感)高峰期的來臨,醫院管理局一如往年配合政府的流感防疫注射計劃,各公立門診診所由11月3日開始至明年3月31日,為符合資格的市民注射流感疫苗。
根據衞生防護中心「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建議,八類人士應接受流感疫苗以預防流感及減少流感併發症,包括居於安老院舍的長者、殘疾人士院舍的長期宿友、65歲或以上的長者、長期病患者、年齡介乎6個月至未滿6歲的兒童、懷孕期間的婦女、醫護人員及家禽業從業員。部分符合資格人士會被安排在醫管局接受免費流感防疫注射。
資格人士
在醫管局轄下醫院及診所接受流感防疫注射的符合資格人士如下列:
1. 長期病患或需長期服用阿士匹靈的兒科門診病人
2. 65歲或以上在專科或普通科門診求診的長期病患者,包括心血管病(沒有其他併發症的高血壓人士除外)、胸肺科疾病、腎病、肝病及癌症等。
3. 下列領取綜援人士:
‧任何年齡的長期病患者
‧65歲或以上長者
‧所有在產科診所覆診的孕婦
為使防疫注射計劃安排得更有效率,專科及普通科門診長期覆診及符合上述資格的病人,如果他們的覆診日期原訂於今年11月3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可以按原定覆診日期到診所接受注射。如果覆診日期在上述日期以外,則可以在上述期間到所屬診所或致電所屬診所安排注射疫苗。符合資格及欲接受注射的人士請帶備有效文件,包括身分證、醫管局門診覆診證明、綜援證或政府發出的防疫注射特許證明,前往所屬的普通科或專科診所,經醫護人員評估身體狀況適合注射後,然後接受注射。
輕微副作用
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建議北半球地區就2008/09年度流感季節所採用的疫苗包括了類甲型 / 布里斯本 / 59 / 2007(H1N1)病毒、類甲型 / 布里斯本 / 10 / 2007 (H3N2)病毒;以及類乙型 / 佛羅里達 / 4 / 2006病毒。其實疫苗注射十分安全,在注射後兩周內產生效力,並能維持約一年。除注射處可能出現輕微腫痛外,一般並無其他副作用。少數人會在注射後六至十二小時出現發燒、身體疲倦、筋骨肌肉疼痛等徵狀,這些徵狀通常會在兩天內自動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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