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吳劍華(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
《醫.藥.人》 第 80 期
古時有個縣官甚愛狗,一日,遇見一隻乖巧流浪狗, 縣官將牠帶回府中訓練來辦案。 狗善聽使喚、通人性、分善惡,專咬有惡行之人, 縣官以「狗咬」依據來判斷人的好壞,狗咬誰縣官就判誰有罪, 縣官也因此而得「狗官」的美名。
縣官不幸得病去世,新官是個小人,上任後對狗更寵愛有加,常給予上好的骨頭,因此狗對新主子也絕對服從。狗本身生性忠誠,倘若依傍了小人,牠便遵從小人的心意。狗咬誰官就判誰有罪的情況依舊,狗因得主人寵愛而得意忘形,對誰看不順眼便咬誰,那時人視狗如豺狼,對狗深惡痛絕,避之則吉,欲殺之而後快!
還狗一個公道
狗對主子絕對服從是天性:牠會唯唯諾諾、搖尾乞憐,極盡忠誠之能事。狗除了有服從的本性外,也有愛吃骨頭不吐的本能,只要主子為牠們準備,狗就用不著擔心,對主子絕對服從就有吃不完的骨頭。
狗性酷愛管治:在牠的領地內,除主子外,一干人等牠都不看在眼內,甘為主人奴役的牛馬,地洞裡以偷食為生的鼠輩也必須聽牠的。
狗除了愛管治也愛說話:看誰不順眼,就可以隨意亂吠,甚或信口雌黃,說些使主人飄飄然的「馬屁」話,或愛擺出架勢,不論牛馬雞鴨都要靠邊站,低下頭來耐心地聽牠的話。
狗對主人忠心,總比賣主求榮光彩;狗愛吃骨頭,就是「哽」不下也樂此不疲的「哽」;狗愛管治,比坐視不理負責任;狗愛說話,比老謀深算來得坦誠。
看來忠心於主、愛吃、愛管治、愛說話是狗的優點。那魯迅筆下的狗性是奴性,是否冤枉了狗?是否應還狗一個公道?
為官難,為狗不易!
做狗不難做官難,難在人也要如狗一樣,具備對主子的絕對臣服天性。官有大小,「一品」大員威風凜凜,他們希冀「九品官」要做一條狗,一條恭順他們的小狗!
世人說官員是狗,是那些官與狗有共通的本質,是先學做官,後學做狗的「官狗」。現代「官狗」的特殊本性,是不怕為主人承擔吃別人骨頭的罪名,他在思想上、行動上與主子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不然會丟了命,或被關十年八載,又或許直截了當的給逐出官門,成為萬人喊打的落水狗。
事君盡禮 人以為諂
精於做狗,又懂做官的叫「狗官」。
孔子說:「事君盡禮,人以為諂」。用現代語言說:「侍奉老闆禮數周到,同事會認為你在擦鞋。」
不管你服不服氣,狗是愛說話的,只要能使主人飄飄然,「擦鞋文化」永遠有其存在價值。人喜歡戴高帽、聽好話、聽頌歌,「禮貌」與「擦鞋」的平衡很難拿捏得準確。倚仗擦鞋攻略,是官場慣技,擦鞋成功的更有所倚仗,膽子壯大了,便成一等權臣,這就是「擦鞋文化」長存不朽的一個原因。
小狗濫擦鞋
先學做人,後學做官的叫「人官」。將當官和做狗混作一談,是很不恭敬的,因為與狗的稟賦不同的「人官」還是有的。英國殖民政府統治時的公務員制度,官員架構很死板,但它的好處是穩定,論年資晉升,為官的有時想「擦鞋」奉承不一定有大作用,所以「擦鞋文化」不甚普遍,眾小狗們也懶得「擦鞋」。
回歸後十年,問責制都是問得權責不清,有權無責、有責無權衍生於各階層,打破了不少官僚傳統。公務員制度裡的高官,大可不停變身,至於「狗官」、「官狗」、「人官」則各有取捨,有的明顯改變了主人也改變了心態,有的改不了習性還變本加厲!
香港的機構文化變化絪蘊、陰陽不測,誰也不敢「得罪」宗主,官場文化遂由「小狗懶擦鞋」演變成「小狗濫擦鞋」。
聲明:
《小狗懶擦鞋》係一本談廣東粗口諧音的書,本文並無刻意使讀者聯想。
編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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