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有不同的專業,由於各具專業知識,他們都應該切實地以其所長,正確安全地為市民提供服務,專業的服務不單只不是壟斷,而是一種保障。壟斷是一種手段,所以專業醫生行醫,並不是一種壟斷的行為。不能抹黑醫生神聖的工作,也不應說醫生的專業是「專業壟斷」! 社會不接受的「壟斷」是因為它扼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平衡這「專業壟斷」的是專業道德,醫生要有「仁心仁術」的專業道德與操守,遵守專業指引行醫;市民信任的是專業判斷、專業操守、專業道德。當「道、德、仁、義、禮」都失去了,才是「亂」的開始,那時我們便要依賴制度與法律來保障我們。
多言數窮 不如守中 如果說醫生的行業是專業壟斷,引入多一個藥劑師,又多了一個壟斷者,這是說所有的醫生與藥劑師,都是沒有專業道德的兩群黑道,他們不單只是壟斷,簡直是瓜分利益!我們相信絕大部分醫藥專業人士,時時刻刻都正確安全地為市民提供服務,所以藥劑師的服務不應是「多了一個壟斷者」而是「提供多一種保障」。在實行「醫藥分家」制度的地方,醫生不能與藥劑師共同擁有藥房,為的是防止真正的醫藥壟斷。 現時有醫生與減肥公司為病人處方及售賣減肥藥,這種經營手法不正是醫藥壟斷嗎?因為開藥是你,賣藥也是你,這才是真正的醫藥壟斷! 香港不斷發生私家診所配錯藥事件,反映了用藥安全失去了保障,翻查往昔私家診所配錯藥事件(下表),不難看出多一重保障的必要性。從這些個案看,明顯是配藥管理制度的問題。 一向以來,世界各地都用「Separation of Prescribing and Dispensing」來形容醫藥監管機制,港譯「醫藥分家」,字面上看好像是「醫」與「藥」互不相關,但實際說來,應是「醫藥分工」比較合適;它的意義絕非是倚靠一個專業監管另一個專業,藥劑師監察的不是醫生的專業,而是建立處方上用藥的監察機制,是安全用藥的保障,所以說「醫藥分家」是醫生與藥劑師利益之爭的說法並不恰當。
天下莫能與之爭 藥劑業界不斷向政府提出要求修改過時法例,實行醫藥分家的制度,已超過四分一世紀。世界上任何實行醫藥分家制度的地方,都是由政府立法主導,衛生署由醫生主導,當局一向忽視藥劑業界提出實行醫藥分家制度的要求,這是政府對醫生的保護主義作祟,且看過往配錯藥事件中,哪裡有吸取教訓?每次都說成是個別事件,衛福局仍然認為現在不是醫藥分家的時機,真不知要再有多少犧牲,當局才會正視問題? 不說白不說,藥劑師從來談不上與醫生爭取甚麼利益,自根自本,社區藥房都幾乎沒有處方可配,反而是市民,長期活在沒有安全保障的配藥危機中!
不爭而善勝 其實現時診所配藥,監管十分不足。全港配藥最多的是在醫管局藥房及私家診所,但是衛生署巡查監察的,卻是幾乎沒有處方可配的社區藥房,明顯政府認為醫生不會配錯藥。如沒有舉報及事故,衛生署不會主動巡查私家診所,法例根本是「重醫輕藥」。 如果政府認為醫藥分家不是時機,又甚至認為醫藥分家並不適合香港,藥劑師並沒有能力去改變這些不合時宜的法例。社會若把醫藥分家看成是藥劑師的小我利益,我們難道不是應該「不爭而善勝」嗎?我們過去倡議配藥要以安全為前提,凡是從事配藥工作的地方,都必須建立有監察制衡的配藥模式,有專業指引和標準,衛生署需要巡查藥房、診所的配藥運作,確保達致專業標準。
綜觀香港,實行醫藥分家的制度是千里之行,政府理應責無旁貸,今天便要踏出第一步。
配錯藥事件 |
- 1999年4月:西醫關XX因處方藥物沒有適當標籤,令兩名病童嚴重抽筋入院。
- 2001年2月:香港大學微生物學家何柏良醫生表示,發現四至六成的醫生處方抗生素藥物時,並未有依照指引處理,包括可能根本沒有處方,處方服食時間過長或分量多,甚至醫生在這三方面同時出錯。
- 2001年10月:荃灣一名西醫四日內向一名僅十個月大的嬰兒開出九款藥物,當中包括三種抗生素,病嬰服用後即時出現嚴重肚瀉及脫水現象。
- 2002年2月:醫生黎XX被控在1997年給一名患痛風的病人,處方一種有高潛在危險的藥物(Methotrexate)時,沒有進行預防措施及好好監察病人,最後病人因藥物敏感,骨髓不能製造血液而死亡。
- 2003年9月:西醫麥XX處方過量藥物給2歲半女童,女童昏迷被急送入院,院方無法透過私家醫生開藥的標籤辨認女童曾服甚麼藥物。
- 2004年8月:屯門一名3個月大嬰兒,疑由家庭醫生處方劑量過高的可待因咳藥水及同時配給含有可待因的傷風藥,醫生有專業失誤之嫌。
- 2005年3月:一幼童因喉痛於青衣城商場卓X醫療診所求診,診所錯配肛塞藥。
- 2005年5月:黃大仙竹園私家醫生李XX診所,懷疑將糖尿藥當胃藥開給病人服食,三名41至86歲的病人因食錯藥導致血糖低要送院治理,事件最少引致3人死亡,累積6人喪生。
- 2005年12月:醫療集團及診所購入來歷不明水貨疫苗。
- 2006年1月:記者佯作傷風感冒到診所求診,結果獲醫生「賣大包」處方了八種藥物,當中包括一種抗生素、四種止咳藥。
- 2006年2月:女鋼琴教師光顧西醫李XX抽脂期間死亡,疑因止痛藥過量致死。
- 2006年4月:私家醫生李XX違反藥物標籤守則,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判停牌3個月。
- 2006年5月:德X醫務所余XX醫生被投訴亂開情緒病藥物,記者放蛇踢爆醫生輕率斷症。
- 2006年7月:醫委會就懷疑馬XX醫生濫發藥物事件召開紀律聆訊,案件要排期續審。
- 2006年9月:西醫幸XX由8月起處方藥水給31名病人,4人服用問題藥水後出現喉嚨不適、作悶或嘔吐;衛生署證實有5樽幸醫生處方的藥水含有消毒火酒,火酒含量高達43%。
- 2007年4月:屯門楊XX醫生向6名病人處方治療氣促的透明藥水,當局初步調查相信,診所把含有75%酒精濃度的消毒火酒當為氣促的透明藥水配給病人。
- 2007年4月:私家醫生派出沒有患病的護士到同業的醫務所「放蛇」,近八成醫生即時處方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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