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勞永樂(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傳染病專科醫生)
《醫.藥.人》 第 72 期
又發生私家醫生診所配錯藥事故,把消毒火酒當哮喘藥發給病人。一如既往,藥劑師代表高調疾呼,要阻止同類事件發生,唯一辦法是醫藥分家,只准醫生處方,配藥及發藥要由藥劑師處理。醫生代表亦例牌回應,指是個別事件,公眾以偏蓋全,並強調醫生組織所發指引足夠,毋須醫藥分家。
醫生與藥劑師之爭,由來已久。說穿了,雙方都以「利」字當頭。醫生喪失配藥、發藥權,尤其是最前線的全科醫生,損失利益至大。打著維護民康的醫學業界利益代表高調反擊,完全是「選票」利益所在。醫生所失,自然是藥劑師所得,利用每一宗事故打擊醫生,將他利化為己利,屬人之常情。
誰真正關心病人
然而,在青筋暴現之爭中,醫生和藥劑師有沒有真正關心過病人、用家的利益?若非利之所在,他們又會否爭得如斯激烈?
請聽以下故事。
一個年輕媽媽的三歲女兒,發著高燒,咳得厲害至反胃嘔吐,而且愈來愈氣喘。看過醫生,以為總可放心點。誰不知拿了透明「哮喘」藥回家,照指示給女兒喝一茶匙,一喝之下,孩子登時呱呱大叫,雙手按著喉嚨,痛得翻來覆去。沒多久,女兒更滿面通紅,語意不清,昏昏欲睡。年輕母親以為女兒要死了,急召救護車,直奔急症室。最終女兒要留院觀察。
忙亂了大半天,這小女孩的病還是沒獲得醫治。年輕媽媽乾著急整個星期,化驗結果才告訴這倒楣的母親,她的女兒原來錯喝了標籤為哮喘藥的火酒。
看官若是這位母親,你有何感覺?我想她肯定會認為醫生罪無可恕,必須「釘牌」。但醫生組織、醫生代表連半句道歉也沒有,便齊聲為行業說項開脫。這是否號稱「仁心仁術」的行業應有風範。
至於藥劑師,也不遑多讓,把自己的利益建築在病人痛苦之上。假如真的醫藥分家,而配錯藥事故又發生了,醫生代表想必還以顏色,高呼醫藥分家對市民毫無保障。
如何保障病人利益?
究竟怎樣才可更有效保障病人利益?短期可行措施是由醫務委員會在醫生專業指引中,明文規定私家醫生診所如沒有聘任專業藥劑師,就只容許醫生親自配藥,其他人如接待員、護士一律不准配藥,違者當專業失德論。
長遠而言,社會須透過教育、輿論,打破公眾對專業人士的迷信,學懂更好自我照顧,學懂非不得已不看醫生,不服藥物;而絕非倚靠一個專業監管另一個專業。難道受一個專業壟斷還嫌不夠,還要引入多一個壟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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