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
《醫.藥.人》 第 68 期
藥物過敏,就是吃了或是塗搽了或是注射了某種藥物之後所引起的過敏反應。理論上,任何藥物都有可能引起過敏反應,較常見的為抗生素、胰島素、阿士匹靈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
過敏反應是身體免疫系統對身體以外的物質所作出的反應。
正常來說,免疫系統是保護我們身體的重要工具,但有時候,因每個人的保護系統有所差異,結果有些人便會對某些物質出現了反應,而這些反應,不單來得突然,也令這些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甚至有生命的危險,而這些令我們身體產生抗體的物質叫抗原。通常來說,抗原是一些蛋白質的物質,但有時候一些礦物質通過與身體的蛋白質結合而形成的抗原叫半抗原或不全抗原。
過敏反應可以來自食物及接觸到的物質,當然藥物也可以令部分人士產生過敏反應。這些不良的藥物反應可分為可預測性及不可預測性。
可預測性
可預測性的不良藥物反應,一般是藥物本身的藥性所引致的後果,雖然不一定出現在藥物使用者身上,但機會率是可以預測的,而且跟使用的劑量有直接關係。例如:一些降血壓藥會令使用者產生咳嗽的現象,而這現象在亞洲人身上來得比歐洲人明顯。
不可預測性
不可預測性的反應是因人而異,而且與藥性及使用的劑量無關,也只發生在少數人的身上。
我們通常所說的藥物過敏一般是指這些不可預測性的反應。因為在醫生開出藥物給病人時,都不可能預知病人會否有過敏反應,所以,當我們吃藥後,發現一些不正常的現象時,應立刻停止繼續服食,通知醫生以便作出適當的治療及更換其他有相同功效的藥物。
藥物過敏的反應通常是出現皮疹、發熱、肌肉及關節痛,嚴重的會出現淋巴結腫脹、腎炎及過敏性休克。
所以,如果對某些藥物出現過以上的情況,除了是通知醫生外,我們也應把它記錄下來,以便將來求醫或到藥房買藥時,把有關資料通知醫生或藥劑師,以免誤服相同的藥物而引致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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